经查询,“玫瑰之战”商标已于2020年10月被出品公司之一的新丽传媒申请注册为商标,国际分类包括科学仪器、教育娱乐、广告销售,并于2021年7月注册成功。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5月,上海一商贸公司曾申请酒类“玫瑰之战”商标,目前该枚商标为无效状态。
由上可知,玫瑰之战已被出品方注册商标,那么,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条件?下面请看小编详细介绍。
1、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局将按照其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输,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玫瑰之战已被出品方注册商标,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商标注册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在线顾问进行咨询,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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