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提交商标局后,经过商标局审查无误后,会进入商标注册公告期,公告期是3个月,3个月内如果没有人提异议,则商标注册成功,如果有人提异议就需要我们进行商标异议答辩,那么商标异议答辩如何办理呢?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那商标被异议到底该不该进行答辩?商标被异议如果不进行答辩,则该商标正常进入异议程序,由异议处审查员公平的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做出裁定,结果偏向于异议人。
1、如果异议人证据材料及理由不充分,那么该商标被核准注册。
2、如果异议人证据材料及理由充分,该商标无效。
3、如果答辩不成功,该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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