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在注册商标的时候总会遇到些问题吧,那么遇到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呢,下面企服快车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关于同时申请注册商标的一些事吧,希望可以帮到你。
据统计,2019年1-10月,我国商标申请量为633.0万件,商标注册量为550.6万件。
商标申请量,逐年递增,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随着商标申请量的不断增加,出现同日申请相同或近似商标使用在同一产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的机率越来越大。
我们先看一下《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
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由上述可以看到,对于出现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的情况,需要先提供在先使用证据,如果在这一环节未出结果,再进行下一步双方协商,协商未果就需要抽签来决定了,每一步国家都会有具体官方性的文件下发给到申请人。
如果真是遇到这种情况,对于最后的抽签,抽不中的就不说了,对于抽中商标的申请人来说,这也只是确定你有这个商标的申请权而已,最终是否下证,还得继续走正常的商标注册流程,至于最终的审查结果仍是未知的。
所以说,对有需要的申请人来讲,商标这事儿宜早不宜迟,正所谓“兵贵神速”,多等一天就会有多一天的注册风险。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