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5月1日新《商标法》实施的日期越来越近,关注相关操作细则的企业和业内人士也越来越多。昨天,记者从义乌部分商标事务所了解到,最受业内关注的“一标多类”已经明确相关内容———一个商标可同时在三个商品类别申请注册。
“一标三类”
注册商标省钱省心
“之前,新《商标法》所说的‘一标多类’并未说明可以在几个商品类别同时申请同一个商标,现在出台的细则表明,‘多类’指的是三类,即允许商标申请人同时在三个商品类别同时申请注册同一个商标。”义乌徐杰商标事务所负责人徐杰日前在杭州完成了与新《商标法》有关的培训,这是他刚刚获得的新消息。
据了解,国内现有的商标类别共分别45个大类,按现行《商标法》的要求,商标申请人在多个商品类别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时,必须按各个商品类别分别提出注册申请。如果申请人想申请注册全类别商标,要递交45份注册申请。
“出台‘一标三类’的操作细则后,申请人今后只需交纳一份商标的注册费用,就可以在三个商品类别申请注册同一个商标。” 徐杰介绍,这对规模较大、跨类经营较多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而且,这一变化不仅让申请人省钱、省心,也使国内申请注册商标的事务与国际接轨,有利于中国从商标大国向商标强国迈出一大步。
不过,徐杰也提醒商标申请人,今后采用这一申请方式时,必须提前做好各方面的资料准备工作,因为如果其中有一个商品类别的商标无法通过审核,会直接影响其余两个商品类别的商标申请注册,甚至被全部驳回。
驰名商标
不得出现在商品包装上
除了明确“一标三类”这一细则外,此次培训还重申了“驰名商标”字样今后不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等方面的问题。
义乌知识产权服务联盟有关人士介绍,自从新《商标法》公布以来,已经说明了这一内容,但从联盟成员(30多家商标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反馈的情况来看,仍有部分企业对这个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据介绍,驰名商标制度已实施约20年,国内各地的驰名商标认定数量已有数千个。事实上,驰名商标只是一种名称,而不是荣誉。
“驰名商标在本意上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知名企业的商标权利,以免企业的商标在未注册领域被他人冒用。”该联盟有关负责人表示,简单来说,就是某企业的品牌商标在一个商品类别中被列为驰名商标后,那么他人不得在其他商品类别注册该品牌商标。但多年来,不少消费者、商家和企业,都对驰名商标的含义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误解,把它作为一种荣誉用于广泛宣传。
根据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5月1日后,如果有企业违反该规定,除面临相关部门的责令整改外,还可能被处以十万元罚款。
业内人士提醒,相关企业应尽早消化印有“驰名商标”字样的产品和产品包装,做好“换装”工作,并及时修改相关的广告内容,避免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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