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利益,张某雄等9人非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涉案金额高达261万余元,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非法经营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张某雄、苏某芹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并处罚金。
如果喜欢企服快车的文章,可以关注企服快车商标查询网,更多精彩的资讯等着您!
海南一中院经审理查明,从2016年5月开始,被告人张某雄从广东汕头购进“硬芙蓉王”“硬中华”“软中华”等假冒伪劣卷烟,销往海南。
张某雄通过微信或电话与被告人卢某、王某龙、王某飞、王某平进行联系和交易,联系好后通过快递方式发货。
海南一中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雄、苏某芹、王某孔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张某雄的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1239765元,情节特别严重;苏某芹的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123680元,情节严重;王某孔的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86966.5元,情节严重。
被告人卢某、杨某发、王某龙、王某深、王某飞、王某平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其行为亦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卢某、杨某发的销售金额为632825元,数额巨大;王某飞、王某平的销售金额为287815元,数额巨大;王某龙、王某深的销售金额为239546元,数额较大。
公诉机关指控张某雄等9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海南一中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表示将上诉。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