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广大人民热议的麦当劳改名事件刚过去不久,如今麦当劳金色的“M”商标也被别人惦记上了!
前段时间,在商标局发出的第1574号《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中,出现了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商标。一家叫内蒙古蒙新实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在第29类食用油等商品上注册了与麦当劳很近似的“M”标志,甚至连弧度都弯曲的很近似,只不过那两个门是交叉的,和麦当劳略有区别。
这枚商标目前已经进入初审公告,如果在公告期内没有人异议,这枚商标将会完成注册。如果哪天在商场遇到m标志的食用油,很多人应该会产生错乱的感觉,甚至以为是麦当劳开始生产食用油了。
为什么那么近似,却没有被驳回?
看到这里,可能很多人会有疑问,两个如此相似的图形商标为什么能通过初审?其实这和图形商标的“特殊性”有关系,图形的表现力很强,也很抽象,每一个细节的改动可能都包含着不同的含义。
所谓图形商标是指在平面上表示出来的物体的形状。图形可以是具体描绘实际存在的人、物的形状,也可以是虚构的图形,还可以是抽象的图形。由于图形的表现力很强,可以鲜明地表现出可区别性,图形是注册商标的另一个最常见的要素。
同时,许多具体事物属于公共资源,亦不能为某特定主体以商业标志的形式过度垄断。
两个同为具象的图形商标进行比较,除了考虑构图、设计等标志本身差异外,还应考虑其指代事物的呼叫和含义,若反映的是同一事物,则判断近似性时应适度加大视觉区分度,将标志的整体、重点部分、包含关系等全面考虑,尽可能厘清商标标志的区分界线。
因此,字母“M”可以被两家不同的企业注册,是因为二者的构图、设计手法及视觉效果有着一定差异。
市场上大同小异的“m”商标
除了正在进行公告的这个交叉M以外,在市场上还有很多经过设计的M。比如以下这几种:
一个简简单单的字母M,可以变幻出这么多的形象,可想而知设计的力量有多大了,而且具有其“特殊性”也能注册成功。其实这也不是麦当劳的商标第一次受到类似的挑衅了。
翻转“m”难逃一劫
2001年11月,北京飘扬公司向商标局申请“WONDERFUL万德福及图”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2类“非贸易业务的专业咨询、研究和开发、餐馆、咖啡馆”等服务上。
这样一个听上去传统气息浓重的商标本无新奇,但商标图案中一个大写的W偏偏就是麦当劳的大M(金色拱门图形)倒过来的(至少麦当劳是这样认为的),而且色调相似。
“W”商标注册人韩先生声称“W”商标也要跻身快餐业,并针对麦当劳提出要“颠倒其品牌,复制其产品”,同台竞争。不过,对于这种挑衅,麦当劳公司绝对不会坐视不管。在“W”商标初审公告3个月即将届满前,麦当劳提出商标异议申请,认为“W”商标与其“M”商标外观上构成近似商标,且使用的服务类似,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
一场绵延10余年马拉松式的商标战争由此开幕。商标局裁定“W”商标不予核准注册。飘扬公司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又轮到麦当劳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彻底驳回“W”商标申请。经过一审和二审,法院最终维持了商评委的裁定。
如何注册图形商标
图形商标注册申请可以以黑白颜色申请,也可以以着色图样申请。
若以着色图样申请,则诸后使用时需与图样颜色保持一致;若以黑白颜色图样申请,则使用时可以改变任意颜色。
对于商标注册申请人而言,黑白商标的使用权能更加广泛,注册人可以任意组合各种颜色加以使用。所以,和黑白的商标(也就是不指定颜色的商标)相比,彩色商标的使用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麦当劳的遭遇并不是个案,也给大家提了个醒,自己的图形会不会被人翻转成了另一个商标?
这种商标翻转,从内涵外延到视觉形象,的确迥然不同,完全可能合法注册或使用。所以,大掌柜建议大家可以进行防御性商标注册,以免到时候哑巴吃黄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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