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60204-1:2018标准已于2018年3月19日由CENELEC批准,在2020年4月2日发布的OJ L 102中纳入机械指令协调标准。
华商检测从即日起使用最新版本的EN 60204-1:2018 标准。
旧版本EN 60204-1:2006+A1:2009于2021年10月2日以后将不能使用。
EN 60204-1:2018适用CE认证产品范围:
- IEC 60204的本部分适用于机械(包括协同工作的一组机械)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设备及系统,不适用于手提工作式机械。
-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直流1500V,电源频率不超过200Hz的电子设备,电气设备或工业机器系统;
- 本标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处开始的;
- 本标准不包括用于危险区域机器的额外要求;
- 本标准能够提供应用电子设备,电气设备或工业机器系统的详细信息,将促进生命和财产安全
- 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需要高的标称电源电压,参考IEC 60204-11.
- 半导体制造设备参考IEC 60204-33
主要变化(增加了以下要求):
1)EMC电磁兼容要求(使用的电器元件已符合相关电磁兼容性要求,且根据电器元件制造商的操作说明对电器元件进行安装和布线,这两种情况除外,其余情况都需要进行电磁兼容性抗干扰和排放测试);
2)短路电流(新版标准要求给出所有电气设备的短路电流,可使用设计原则,或计算,或测试确定);
3)无线控制(如果无线控制的安全功能依赖于数据传输,应考虑传输的可靠性);
4)启动(如果风险评估显示便携式无线操作站的急停复位不够,则需提供一个或多个补充固定复位)。
主要测试项目;
- 保护连接电路连续性测试
- 回路阻抗测试
- 绝缘电阻试验
- 耐压试验
- 残余电压的防护
- 功能试验
一般要求
2.1 要考虑的3个方面:
- 设计研究阶段-- 减少风险
- 防护罩 -- 减少风险
- 警示 -- 减少风险
2.2 部件的选取
- 符合相应的 EN 或 IEC 标准的电气元件;
- 电气开关柜设备要求满足EN 61439系列标准要求
- 除符合IEC 60204-1的要求外,根据机器本身、预期用途和电气设备的不同,可选择符合IEC 61439系列相关部件的机器电气设备部件。
2.3 供电电源要求
- 交流供电:稳态电压值为0.9-1.1倍标称电压
- 直流供电:电池供电:0.85-1.15倍标称电压;
0.7-1.2倍标称电压;转换装置:0.9-1.1倍标称电压;
2.4 物理环境和运行条件
- EMC: 电气设备产生的电磁干扰不应超过其预期使用场合所允许的水平。 电气设备应具有足够的抗电磁干扰能力,以确保可以在其预期的环境中运行。
- 安装环境温度(5-40C)
- 湿度(40C、50%RH)
- 海拔
1000m
- 运输和储存:运输和储存温度:-25 C~55C;短时间(不超过24 h) 最高 +70 C
- 搬运:如果机器过重,要求使用合适的工具进行搬运
- 安装和操作
3 触电防护要求
3.1 基础防触电
3.1.1外壳防护
- 通过工具或钥匙触及带电体:电气箱内部: 调整、调试可能触及,至少IP2X或IPxxB,其他:IP1x或IPxxA;
- 断电开门:可以采用连锁保证门只有在断电时打开,并且在门关闭后合闸;
- 不需要工具或钥匙就可以打开:带电体防护至少IP2x或IPxxB,并且提供隔离栅,隔离栅必须通过工具拆除或当隔离栅移去时,连锁自动切断电源供电。
3.1.2由绝缘材料防护
3.1.3残余电压保护
3.1.4隔离栅保护
3.1.5通过接触不到或采用障碍物来保护
3.2 故障保护
可通过下列方法实现:
- II类设备或同等绝缘装置;
- 电气隔离
3.3 通过PLEV保护
4 设备保护要求
- 短路电流引起的过流;
- 电机的过载或冷却缺失;
- 非正常温度;
- 供电电压的缺失或减少;
- 机器或者机器上元件的超速;
- 接地故障;
- 相序错误;
- 照明和开关浪涌引起的过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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