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标准物质审评专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的管理,确保标准物质定级鉴定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这一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标准物质管理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暂行规定》全文共22条,对市场监管总局在标准物质审评专家管理方面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产业的快速发展,标准物质在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环境监测、食品安全、自然资源、刑事司法等重点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实施标准物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大标准物质的研制与应用力度,截至目前,已累计批准国家标准物质1.78万余项,有力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然而,标准物质的创新性强、稳定性与均匀性技术要求高,且涉及的专业范围广,这对标准物质的技术审评工作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为确保标准物质技术审评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了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旨在充分发挥专家在标准物质管理中的作用。
《暂行规定》详细规定了标准物质审评专家的管理部门、应具备的条件、考核的具体内容以及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等。市场监管总局将负责建立并监督管理国家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则优先选派和使用专家库中的审评专家参与受权的标准物质技术审评工作。此外,《暂行规定》还对审评专家的审评项目变更、个人技术档案更新维护、知识培训、违规处理和审评质量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暂行规定》的发布将进一步提升我国标准物质技术审评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通过明确专家的管理职责和审评要求,有助于确保标准物质的质量水平,推动标准物质的研制生产创新发展。
同时,这也将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计量基础。
未来,市场监管总局将以发布《暂行规定》为契机,继续加强标准物质审评专家的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标准物质管理体系。
同时,还将加大标准物质的研制与应用力度,推动标准物质在更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为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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