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都在做商标注册,为了就是申请商标保护,能够提高公司的企业形象,但是要想做到驰名商标是很难的,必须要在商品上得到有效运用,那么申请驰名商标是怎么才能保护和维权的呢?
根据商标法明确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对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范围及于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范围及于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
由于商标驰名情况不是固定不变的,原本不驰名的商标可能通过长时间的使用、广告宣传而变为驰名,原本驰名的商标也可能因为市场的发展变化而变得不再驰名。
因此,我国《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对于您提及的以傍名牌为目的的商标恶意申请行为,现行法律规定较为完备和明确。
例如,《商标法》规定了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规定了被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且驰名商标所有人在提出时限方面不受本款中五年的时间限制等等。
另外,为了进一步有效遏制以傍名牌为目的的商标恶意申请行为,商标局正在研究起草的《规定》拟将模仿驰名商标、攀附他人商业名誉的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纳入不得申请商标行为范畴,并规定应当依法对该行为予以驳回、不予注册、宣告无效。
对于您提及的在商标初审环节加强对驰名商标保护的问题,商标局将在今后的商标法全面修改中,加强调研,认真研究,以期通过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从现行商标法律法规规定来看,对于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给予刑事处罚。
因此,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对于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如果侵权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依法运用刑事手段保护该驰名商标的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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