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一个企业发展灵魂,只有申请商标注册才能打造更高端品牌,这样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为商家申请商标拥有权,保证商品在市场上的自由流通,提高公司企业的国际形象地位。
但是有的商家是先注册商标然后在进行公司注册,可是商标证书都已经拿到手了,公司还没有注册,也不能进行产品销售,所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就要对商标进行转让或者销售,但是认为自己好不容易注册的商标不想转给他人,在自己手里就白白浪费了,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商家手里连续三年都没有使用的情况下就有可能被注销了。
商标法明确规定,注册商标之后连续三年之内都没有使用的,任何公司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否则没有使用就等于白注册了,还不如不注册呢?商标局在受理撤销申请之后,会向被申请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被申请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之前三年内该商标在保护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如果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在三年之内没有连续使用商标就会被撤销的,但是还是有商标被撤销了还是有解决方法的。
商标法条文中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商标使用的主体就是商标申请人的自主使用或者是转让给他人或者是出售给他人使用,商标使用性质就是商标用来识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识,也就是是商标性质的使用,在任何国家内,也就是商标在注册后的三年之内要把商标核对在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
商标注册完成三年之内都没有连续使用会被商标局撤销,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商标在三年之内不适用的合理理由,可以用注册商标的发票开具证明,发票是在经济社会中的比较基本的商业证据,也是建立公司经营活动第一种证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报销的时候都是需要开发票报销证明的,这样就可以证明这种商品是真是存在的,有了商品的发票收款证明该商标是正常使用的。
商标使用可以体现在合同中,广告物品中,包装物上,公司产品检验报告,这些都可以证明商标是直接使用的,这样该商标就不会被撤销了。
商标使用还可以体现在他人使用证明上,商标经过他人使用是在商标局备案证明的,在商标局可以查到允许他人使用的商标证明,签订商标他人使用许可合同证明商标真实存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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