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像血糖仪,血压仪等许多家用医疗器械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使用的工具。那么你知道医疗器械商标属于第几类吗?让千弘来给你介绍一下吧!

医疗器械属于第十类商标。

第十类主要包括主要用于诊断、治疗及改善人和动物的功能或健康状态的外科、内科、牙科及兽医用仪器、器械及用品。

本类尤其包括:

医疗用支撑绷带和特种服装;

月经、避孕及分娩用仪器、器械及用品;

由人造或合成材料制成的植入用假体及治疗用具;

医用特制家具。

本类尤其不包括:

医用辅料和吸收性卫生用品,;

活体外科移植物;

医用无烟草香烟和电子香烟;

轮椅和电动代步车;

按摩用床和医院用床。

mdash;mdash;选定群组

1001外科、医疗和兽医用仪器、器械、设备,不包括电子、核子、电疗、医疗用X光设备、器械及仪器

1002牙科设备及器具

1003医疗用电子、核子、电疗和X光设备

1004医疗用辅助器具、设备和用品

1005奶嘴,奶瓶

1006性用品

1007假肢,假发和假器官

1008矫形矫正及助行用品

1009缝合用材料

在闲暇的时候您可以花一点时间看一看千弘商标给您带来的医疗器械商标小知识,能够让您对医疗器械品牌有更加深刻的了解哦!如果您需要商标,可以来千弘商标转让平台看一看,我们会为您提供最真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