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使用的类型有哪些呢?专利许可可以根据它的性质、权限、范围来划分。若是按照许可性质来划分,可以分为合同许可、强制许可以及计划许可。专利就是享有专有的权利,专利实施许可分为普通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从属许可又称从属许可以及排他实施许可,许可类型不同许可使用的范围、被许可人的人数以及诉讼权利的也会不同。那么专利许可使用的类型有哪些呢?

普通许可使用。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专利权人授权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专利权人也保留自己实施该专利的权利,同时也可以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这种许可方式会形成市场上多个竞争对手,因此,相对于独占许可来说,许可使用费相对会低些。

独占许可使用。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专利权人只授权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不再授权其他任何企业使用该技术,同时专利权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该专利技术。实际上就是被许可人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取得了该专利技术的垄断权,因此这种实施许可,被许可人通常情况下需支付高额的许可使用费。

从属许可又称从属许可。这种许可的被许可方在得到许可方同意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其专利。分许可的条件必须在许可合同中予以说明,如未说明,即使是独占许可,也不能认为具有再许可权。

5、交叉许可又称互惠许可、相互许可、互换许可。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授予各自的专利实施权的一种交易。交叉许可一般不涉及使用费支付,仅限于交换技术范围及期限等。如果两项专利的价值不相等,其中企服快车也可给另企服快车一定的补偿。

排他许可使用。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专利权人授权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不再授权第三家企业使用该技术,但专利权人仍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

正因为许可类型的不同,因此不同类型的许可享有的诉权也各不相同,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当发生专利侵权时,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然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只有在专利权人的授权下,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双方对于实施许可的类型都没有过约定或是约定还不明确的情况下,那么是认定为普通实施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