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摘要:为规范数据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印发了《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定义数据资产是指特定主体合法拥有 或者控制的,能进行货币计量的,且能带来直接或者间接经济利益的数据资源。
《指导意见》的发布对评估机构开展数据资产评估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是对数据资产进行明确定义。
将数据资产定义为特定主体合法拥有或控制、能进行货币计量,且能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的数据资源。
二是为数据资产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指引和规范。
《指导意见》中的评估对象、操作要求、评估方法和评估披露等章节,充分结合了数据资产这一特殊评估对象特点,对核查关注要点、评估作业路径、适用评估方法、报告披露要求给予明确的指引。
三是为数据资产评估指明了具体的方法路径。
基于对数据资产价值内涵的基本认知,《指导意见》以附件形式,对数据资产评估适用方法、各种方法相关的具体模型乃至公式均进行了详细定义和解释。
四是明确了数据资产质量评价对数据资产评估的重要意义。
与一般资产评估程序不同,数据资产评估通常需要进行前置的质量评价,从数据资产的基本情况、数据质量等维度进行分析,了解各类要素对数据资产价值的影响。
强调了数据资产评估要重视质量因素,包括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可访问性等,要求采取恰当方式执行数据质量评价程序或者获得数据质量的评价结果,有利于资产评估行业实事求是开展数据资产评估业务,科学合理地形成数据资产评估结论,有效树立数据资产化领域的公信力。
原文链接: 《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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