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现实中,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仅仅以图书、报刊形式发表,而是以多种渠道发表,像通过广播、电视、门户网站、黑板报等等。那么,发表在上述媒体上的作品,因为未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行,因而取得的所得就不能按照稿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债务重组损失和破产清算损失: 同是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有必要区分损失类型吗
,个体户有什么优惠政策?注册在企服快车的园区个体户,可以享受核定政策,不仅没有企业所得税,个税还可以核定,综合税负只有4.5%左右,其中还有3%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实际税负只有1.5%。现在注册可以联系朱老师,电话:1781-1973-989,
按照上面的政策规定,作品发表在图书、报刊以外媒体上的,其作者取得的所得就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个作品无论以何种形式发表,其作者的创作过程和付出的辛苦及社会效果都应当是一样的,因而对其取得的所得应承担的纳税义务也应当是一样的。从税收政策的规定可知,同样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要比按照稿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要多,这对发表在图书、报刊形式以外媒体上作品的作者是不公平的。
因此,稿酬所得的征税范围不应把作品局限在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行而取得的所得,而应把在各种媒体上发表的作品取得的所得都应按照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才能够体现出税收的公平性、合理性及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