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应当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调整:
(一)中央及各级审计委员会临时交办审计项目的;
(二)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政策文件对审计工作提出要求需要调整审计项目计划的;
(三)有关单位提出审计需求需要进行审计的;
(四)突发重大公共事件需要进行审计的;
(五)原定审计项目的被审计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计划无法实施的;
(六)业务部门提出新增审计项目安排建议或扩大、减少被审计对象的;
(七)需要更换审计项目实施单位的;
(八)审计目标、审计范围等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的;
(九)其他需要调整的情形。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