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客户来咨询时,会问到:规范的保健食品中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备案是怎样的?近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从基本常识、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标识、特殊食品、进口食品、虚假宣传、欺诈销售及广告审查与监管、非法添加及检测等方面,对整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进行了系统梳理,企服快车报关小编整理了其中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备案的部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01.预包装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备案中应当标明哪些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8.营养标签[能量、核心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10.特殊膳食食品的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11.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02.食品、保健食品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备案生产经营者开展网络销售,法律法规要求其应当在网站或网页显著位置上公示哪些材料?
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入网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除依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公示相关信息外,还应当依法公示 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 ,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 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
保健食品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03.保健食品的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备案等内容有何要求?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0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名称有何要求?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名称应当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分类名称或者等效名称。
0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备案和说明书有何规定?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应当一致,涉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内容的,应当与注册证书内容一致,并标明注册号。标签已经涵盖说明书全部内容的,可以不另附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持久、醒目易读。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企业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说明书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在醒目位置标示下列内容:
1.请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2.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
3.本品禁止用于肠外营养支持和静脉注射。
06.进口食品标签有什么要求?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以及我国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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