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主要为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提供劳务服务。建筑劳务公司的注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注册资本。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劳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且需一次性缴纳。注册资本必须经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二、主要人员。建筑劳务公司应当设立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劳务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工以上资格或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资格,且有3年以上的施工技术管理经验。财务负责人应当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场所设备。建筑劳务公司应当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包括办公用房、仓库、车辆、机械设备等。经营场所应当有房产证明及租赁协议,且必须是商业或工业用途的。

四、技术工人。建筑劳务公司应当有不少于50名技术工人,且具有相应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技术工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