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涉及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设、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知识产权保护支撑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等四个部分13条措施,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等多方面对新时期全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同时,《工作方案》在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注重将锡林郭勒盟实际和特色融入其中。
体现锡林郭勒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亮点
结合锡林郭勒盟自然、人文、资源、产业等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着重研究制定锡林郭勒盟政策措施和相关工作举措。
编制《锡林郭勒盟“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并抓好贯彻落实。
依托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重点民营企业名录,通过企业贯标、委托代管、培训指导、专利导航等措施,提升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水平。
推动二连海关、东乌海关与盟内重点出口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出口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对各行业协会、商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鼓励和支持盟内乳肉加工龙头企业和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成立或自主或联合等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自律和维权性组织,组织企业共同应对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工作机制
持续健全完善与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全面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设立商事涉企纠纷“绿色通道”。
推动开展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沟通合作。
依托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发挥部门间职能优势,推动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新闻出版、文化执法、海关等多部门合作,签署重点项目合作协议,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工作机制,促进行政、司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有效衔接。
加强对特色产业知识产权多方面保护
对盟内农村牧区结合部、旗县市(区)所在地商业街区、农畜产品专业交易市场等侵权假冒行为易发高发区域进行常态化整治和重点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农畜产品等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行为。
聚焦特色产业,加大对“锡林郭勒羊”、“锡林郭勒奶酪”等区域公用品牌、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实体市场的执法力度。
依法惩处获证企业、手工作坊、黑窝点等为侵权假冒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对流通领域发现的侵权假冒行为,加大盟外生产源头追溯力度。
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
建立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全盟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优化全盟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盟建设,督促各地建立知识产权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技术装备支撑,夯实人才队伍保障,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各旗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管委会)政绩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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