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公布了商标代理机构及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的公开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这一组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商标代理分级分类信用监管,促进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依法诚信执业,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工作,维护商标代理行业秩序,构建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商标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这一组征求意见稿,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县级以上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合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对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信用计分和等级评定实施动态管理,信用等级按计分情况评价从高到低顺序分为4个等级,计分根据不规范经营或代理行为、受行政或刑事处罚、行业惩戒等负面信息予以扣减。
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被扣减信用计分满6个月后,因履行相关义务可以纠正相关行为且已完成纠正的,除另有规定外,可以通过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向实施计分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申请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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