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份公开的专利文献,在首页都会记录该专利的相关信息,例如申请日、申请人名称、地址、公开日、专利的分类号等等。
每一个项目之前,都有一个带括号的数字代码,这些代码即为专利文献著录项目代码,是用以表示专利情报的特征。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下属的巴黎联盟专利局间情报检索国际合作委员会 (ICIREPAT),为广泛进行国际合作与交流,使广大读者及专利工作者能很快地辨别和查找专利文献上的各种著录项目内容,同时,也便于计算机存储和检索,责成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制定了一部专利文献著录项目的国际标准代码(INID——Internationally agreed Numbers for the Identification of (bibliographic) data),并规定从1973年起,各国专利局出版的各种专利文献扉页上都应予以相应地标注。
这种代码由用圆圈或括号所括的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997年PCIPI通过了一项新版专利文献标准,即ST.9:
《关于专利及补充保护证书的著录数据的建议》。专利文献著录项目的国际标准代码含义:
(10)文献标志
(11)文献号
(12)文献种类文字释义
(13)根据WIPO标准ST.16制定的文献种类代码
(15) 有关专利修正的信息
(19)WIPO标准ST.3制定的国家代码或公布专利文献机构的其他标识
(20)专利申请或补充保护证书数据
(21)申请号
(22)申请日期
(23)其他日期(包括临时说明书提出之后完整说明书提出日期,展览优先权日期)
(24)工业产权权利开始生效日期
(25)原始申请公布时的语种
(26)申请公布的语种
(30)遵照巴黎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数据
(31)优先申请号
(32)优先申请日期
(33)优先申请国家或组织代码,对于根据PCT程序提交的国际申请,应使用代码“WO”
(34)依地区或国际协定提交的优先申请中的国家代码,至少有一个地区或国际申请提交的国家是巴黎联盟成员国
(40)文献的公知日期
(41)未经审查并在此日或日前尚未授权的专利文献,对公众阅览或提供复制的日期
(42)经过审查并在此日或日前尚未授权的专利文献,对公众阅览或提供复制的日期
(43)未经审查并在此日或日前尚未授权的专利文献以印刷或类似方法公布的日期
(44)经过审查并在此日或日前尚未授权的专利文献以印刷或类似方法公布的日期
(45)此日或日前已经授权的专利文献以印刷或类似方法公布的日期
(46)仅限于专利文献权利要求以印刷或类似方法公布的日期
(47)此日或日前已经授权的专利文献,对公众阅览或提供复制的日期
(48)经过修正的专利文献公布日期
(50)技术信息
(51)国际专利分类或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
(52)内部分类或国家分类
(54)发明名称
(55)关键词
(56)单独列出的对比文献清单
(57)文摘或权利要求
(58)检索领域
(60)与国内或前国内专利文献,包括其未公布的申请有关的其他法律或程序引证
(61)较早申请的提出日期及申请号,或较早公布的文献号,或较早授权的专利号,发明人证书号、实用新型号或当前文献作为补充文献的文献号
(62)较早申请的提出日期及申请号,当前文献为其分案申请
(63)较早申请的提出日期及申请号,当前文献为其继续申请
(64)较早公布的文献号,该文献已再版
(65)与该申请有关的早期公布的专利文献号
(66)由当前文献所取代的较早申请的提出日期及申请号,既同一发明较早申请驳回之后提出的较晚申请
(67)专利申请的提交日期及申请号,或授权专利号,以此为基础提交的当前实用新型申请或注册的实用新型(或类似工业产权,诸如实用证书或实用创新)
(68)对补充保护证书而言的基本专利号和/或专利文献公布号
(70)与专利或补充保护证书有关的人事引证
(71)申请人姓名
(72)发明人姓名
(73)保护文件的获得者、持有者或其法律继承者姓名
(74)专利代理人或代表人姓名
(75)申请人同是发明人的姓名
(76)申请人同是保护文件获得人和发明人的姓名
(80)
(90)与国际公约(除巴黎公约之外)有关的,以及与补充保护证书法律有关的数据
(81)根据专利合作条约指定的国家
(83)依据布达佩斯条约微生物保存的有关信息
(84)根据地区专利公约指定的缔约国家
(85)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23条
(1)或第40条
(1)进入国家阶段的日期
(86)PCT国际申请的申请数据,即:国际申请日期,国际申请号及最初提交国际申请公布的任意语种
(87)PCT国际申请公布数据,即:国际公布日期,国际公布的文献号及国际申请公布的任选语种
(88)检索报告延迟公布的日期
(91)根据PCT提出的国际申请日期,该日期由于未进入国家或地区阶段而在一个或几个指定国或选定国失效,或不进入国家或地区阶段的确定日期
(92)第一次国家允许作为医药品向市场供货的日期及号码(用于补充保护证书)
(93)第一次允许作为药品向地区经济共同体市场供货的号码、实施日期及国家(用于补充保护证书)
(94)补充保护证书的有效期及有效期届满的计算日期
(95)受基本专利保护并申请了补充保护证书或已授予了补充保护证书的产品名称
(96)地区申请数据,即申请日、申请号、最初提交申请公布的任意语种
(97)地区申请(或已经授权的地区专利)公布数据,即公布日期、公布号、申请(或专利)公布的任选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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