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专利申请,不仅要清楚了解专利法的硬性条件,还要知道专利申请的原则。这些原则涉及法律法规、专利政策等方面,了解这些原则对专利申请成功有很大的帮助。

专利申请原则包括:

1、书面原则

专利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材料到国知局,整个审批流程,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办理,包括纸质和网申两种。

2、先申请原则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一技术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申请日是从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到专利局之日算起。如果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3、优先权原则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同一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同一主题提出改进的专利申请的,就第一次提出申请的内容可以享有优先权。

4、主题单一性原则

指一个专利申请,应限于一项专利。

国知局经审查认为专利申请不符合单一性原则时,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专利进行申请分案,即分为几个申请。分案申请保留原申请日,可以修改,但不得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