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服快车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动漫卡通形象别乱用,先查都有哪些卡通形象申请专利了
“王尼玛恶搞奥特曼一案将开庭”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奥特曼中国代理商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指责“王尼玛”为了博眼球、蹭流量,严重损害了奥特曼的形象。
动漫卡通形象,是出现在动漫卡通中的角色,如 葫芦娃、黑猫警长 等。
“动漫”,指动画与漫画的结合,动漫是通过动漫卡通形象的动作、表情、对话等展开剧情。
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八项规定: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据《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动漫卡通人物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法院认定《葫芦兄弟》动漫形象:葫芦娃、爷爷、穿山甲、蛇精、蛤蟆精属于美术作品,所以动漫卡通人物是认定为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此案中的奥特曼的创作者虽然是日本公民,但据《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中国与日本都是《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成员国,按公约所规定受国民待遇保护,因此奥特曼形象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动漫卡通人物还可以受其他相关法律保护:
1、动漫卡通人物及角色名称,可以申请为商标保护。
2、动漫卡通人物,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不管是动漫卡通人物的模型,还是将动漫卡通人物应用至包装、装潢上,都可以作为专利申请对象申请外观设计。
3、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动漫卡通形象,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4、美国、日本等国,对动漫卡通人物的法律保护,还可以通过“商品化权”来保护。商品化权的客体是一种由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聚合而成的声誉,此种声誉能够使公众产生消费需求,也就具有公众吸引力。
目前,我国没有对“商品化权”进行立法规定,可能未来会立法将其引入到知识产权保护中,以完善我国对动漫卡通人物的保护。
“王尼玛恶搞奥特曼”此类案件,提醒各创作者,不能忽视著作权或打法律的“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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