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服快车小编为专利申请的人介绍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中,第三次非正常专利申请已通报,全面排查整改人均代理量过高的问题。
近期,国知局第三次通报了各地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特别是一些情况突出的省,已经做出表态。
一、整改对象:
经营场所在四川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包括省外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驻四川的分支机构。
二、整改内容:
国知局“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要求,对代理的尚未审结的所有专利申请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并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内容,积极协助申请人尽快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全部撤回,退回已资助资金,代理机构和签名代理人提交整改报告。
机构整改报告需包括自查情况、问题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成效和防范措施等内容,并附非正常专利申请整改情况汇总表。
签名代理人整改报告包括:涉及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产生的原因、防范措施等内容。
三、相关要求:
1.专利代理机构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充分认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危害,充分了解国家对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坚决遏制,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的决心。对国知局通报所涉代理机构以及人均代理量持续过高的专利代理机构持续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在“双随机”检查中提高抽查频率。
2.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全面排查整改人均代理量过高问题,严格落实代理人签名责任。
对拒不撤回又不提供充分书面证据的,或者未认真自查、不主动整改的,将根据情节依法从重处理,并将相关线索信息转公安部门、信用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3.经与申请人充分沟通后,申请人要求申诉,代理机构认为确有必要提出申诉的,机构应一并汇总申诉材料,申诉材料须详实记录技术研发过程、企业资质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研发的立项情况、专利产品的研发及生产情况、实物照片、销售合同及发票等证据;
4.未收到电话通知的机构,可借此机会开展对代理的尚未审结的所有专利申请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检视自身经营行为,如自查出问题的按本通知要求报送材料。
5.收到电话通知领取资料的机构,携带单位介绍信(盖机构鲜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代理人协会领取光盘。
6.每名签名代理人一份整改报告(落款需代理人手签),请将机构整改报告、签名代理人整改报告、非正常专利申请整改情况汇总表、申诉材料盖机构鲜章扫描件及以上相应材料发送至四川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四川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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