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的规定驳回:ldquo;硒rdquo;是一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的商品服务上,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但是在2013年有的申请就通过了,只能说明注册商标要趁早,因为很大事情都是前面政策宽松,后面就开始严格了。
申请通过的案例
商标名称
多硒乐
注册号
9675040
申请日期
2011年07月04日
国际分类
第35类
申请人名称
湖南省博大硒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一大道717号1302房
商品/服务
饭店商业管理; 广告; 广告策划; 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编入; 进出口代理; 商业管理辅助; 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 替他人推销; 演员的商业管理; 组织商业或广告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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