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专利申请人咨询企服快车律师这一问题,关于 实用新型转发明专利 的详细内容,由于咨询的人较多,有一定的普遍性,企服快车已写成参考文章。
实用新型转发明专利怎么办理?
实用新型转发明专利不可以,除非这个发明专利申请增加了新的技术内容,具有了新颖性,创造性。
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申请:
专利检索: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可以先进行专利检索,以确认该技术方案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实用性。
提交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等。
专利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如果审查不通过,申请人需要进行答复或者修改。
授权阶段:如果申请通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颁发发明专利证书。
如果我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再变更为发明专利,是不是原先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就没有了,只有等发明专利授权后的发明专利权?
不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专利的资格;
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其他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知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更多关于 实用新型转发明专利 的内容,可以咨询 企服快车。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