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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的区别有哪些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有:
1。申请范围: 发明专利:针对产品的方法或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产品、方法、工艺流程) 实用新型:
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产品);2。创造性: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发明: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别和显著进步);
3。保护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
4。审批过程:实用新型的审批过程比发明简单(发明有实质审查,而实用新型没有)。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知局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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