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正常专利申请?申请专利的流程一般分为专利申请提交——专利局受理——专利局审查——合格后专利权授权,如果是发明专利申请,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但我们在申请专利的时候,有不少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申请人收录了来自专利局的通知,通知内容是申请的专利被列入了非常申请专利,要求确属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全部撤回。
那么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有哪些情况?
什么是非正常专利申请
非正常专利申请一般是由专利局“机检”+“人检”相互结合的方式来判断是否为非正常申请的专利。
在专利申请的初审阶段,是由智能检索系统对每一件专利申请进行打分。
系统检测不合格将会送与人工审核,人工审核为非正常申请后就发送了上方提到的《非正常申请初步认定》的通知。
自从今年国知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后,立刻就有将近60%的专利申请人主动撤回了专利申请。
至于60%具体的数字,小编也不太清楚,也许是10万、也许是20万、甚至30万,具体数字就不得而知了,总之是真的不少。
这次国知局也是给了一次知错就改的机会,下次可能就要面临处罚。
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一)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
(二)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三)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四)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五)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六)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申请人关联或者受其控制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
(七)基于一件具有授权前景的原案申请,主动提出多件分案申请,但实质上没有法律或者技术必要性的;
(八)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合理法律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九)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诱导、教唆他人或者与之合谋,或者知道、应当知道是非正常专利申请而代理或帮助他人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
(十)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在此次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名单中,多数专利申请被标注了“涉及非正常申请行为”以及“研发能力不符”这样的内容,当然也难免会存在有一些被误伤,毕竟机审不可能100%无误。
企业可以自己审查,如果真的是为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而编写的不合规定属于非正常申请,那就不要再做无畏的挣扎了,建议主动撤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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