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消费者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才能在法律层面上保护已注册的商标。

商标禁止权是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不经过自己的许可而使用注册商标和与之相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商标禁止权的范围比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广。

普通商标禁止权与驰名商标的禁止权范围是不一样的。普通商标能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商标,能禁止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

驰名商标除享有普通商标的禁止权之外,还可以禁止他人在不相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只要这种使用可能造成混淆或者误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