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专利申请步骤的繁多,但是如果企业专利申请人离职或者出现什么意外,此时企业专利申请人是否可以变更?怎么进行变更?下面企服快车小编来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企业专利申请人的变更,相当于权利的转让,是专利申请或专利权的拥有者的变更。
发明人变更一般是在申请的时候写错了、或者少写、多写的情况,后续可以更改、增加或减少,但是任何一种变更,都需要原始申请阶段的所有发明人签字确认。
如果是姓名写错了,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同一个技术方案在同一天同时提交实用新型申请和发明申请,是中国专利法允许的。
但是当发明专利申请在审查过程中,认为具有授权前景的时候,是需要放弃同时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才能够授予发明专利权。
因此如果在发明专利审查期间,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发生的改变,则会影响到后续发明的授权。
换句话说:原来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都属于同一个人,那么放弃一个新型获得发明专利权,这个人就能作决定。
但是如果新型更换了权利人(申请人),当发明要被授权的时候就会出现问题:
例如新型的权利人换成了甲,发明的权利人是乙,当要给乙的专利授权的时候,要求甲方其他的专利权,所以一般对于这种同一个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的情况,在发明专利的审查没结束之前,一般不会变更权利人,如果变更也都是同时变更。最后一个问题:如果当初提交申请的时候,您是采用电子申请终端提交的,则后续权利人变更、发明人变更等等业务也应当采用电子申请终端提交。
相反如果您当初提交申请是采用邮寄的方式(纸质文档),则后续事务也应当采用邮寄的方式,当然您也可以先办理“纸件申请转换电子申请”业务的申请,当申请审批之后,就可以采用电子形式提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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