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驳回是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予以驳回不授予专利的决定。那么什么情况下回产生驳回?专利被驳回后应该怎么办?企服快车为您解答。
什么情况下专利申请会被驳回?被驳回后怎么办?
就中国专利审查程序而言,产生驳回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经初步审査,专利局认为专利申请明显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或需要申请人限期陈述意见或补正,经陈述意见或补正后,仍认为不行的,予以驳回。
(2)发明专利经实质审查,专利局认为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要求申请人限期陈述意见或修改,经陈述意见或修改后仍不行的,予以驳回。
具体的,发明专利在实质审查过程中,有下述情形的,将被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3)专利局在接到异议后要求申请人限期作出答复,对所作答复进行审査后,认为异议成立的,予以驳回。
那么,收到驳回通知的发明人和申请人,可以采用什么样的救济途径来挽救专利申请呢?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请求人应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书并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同时关于复审请求书相关事宜,
一、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二、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三、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如果专利发明人或专利申请人无法信服驳回通知书中阐述的驳回理由,同时认为该专利有授权的前景,那么由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是必然的选择。
由于复审请求需要资深的专利代理师协助申请人共同完成,因而若您想获得更多关于专利复审的帮助可咨询企服快车,咨询热线158-2729-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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