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郑州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遇到商标被抢注了可以采取如何应对措施:
首先,要明确是否构成“恶意抢注”,判断是否构成“恶意抢注”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3.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被定义成“恶意抢注”,而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即使并未构成恶意抢注,你也还是享有一定的“在先权利”的:
1.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
2.在先企业名称、字号权。
指已经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3.在先著作权。
公民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
4.奥林匹克标志权。
5.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
6.特殊标志权。
主要指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字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以上的在先权利中,企业的名称、字号权是比较常用的维权手段。
可以拿出你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时间上证明。
知名度来说,企业的宣传资料、使用时间、经营业绩和规模都可以作为证据。
但是,为了避免抢注商标事件发生,企业还是应当对商标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尽早进行商标布局。
因为商标对于一家企业的意义,正如姓名对于我们每个人的重要。
而商标蕴含的无形价值更是企业安身立命的品牌基础。
一个好的商标对企业未来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为什么要申请著作权登记
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企业可以依法就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等向各地版权局申请登记,取得版权局颁发的登记证书,作为享有著作权的有效凭证。
著作权登记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1.它能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权利归属。
作品创作的过程复杂,如委托创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等,这就需要一个法律确认过程,以此减少相关权利纠纷。
2.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
诉讼中,原告常常需要拿出原稿、原件、创作行为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的合同等作为权属证据。
对一些没有发表或不为人熟知的作品要拿出相关原件或合同相对困难,而著作权登记内容,如著作权证书可起到类似证明作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已将著作权证书作为证据采用。
3.著作权登记也能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
随着著作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使用者在取得授权时,需要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以减少经济风险。
在传统的使用作品的领域,人们对作品的认定有一个基本判断。
但网络中,常常会出现难以确定权利人的情形,如果取得版权登记证书,问题就容易解决。
二、作权登记的法律效力
(一)简单地说,享有著作权是不需要登记的,著作权是从作品创作完成以后就产生的。
作品自动产生,给权利人行使权利和明确权利带来了方便,不用再进行审批、注册,只要创作一完成就享有权利,这是方便的地方。
但是,因为没有第三方提供的证明性东西,证明权利特别是权利发生质疑的或者权利被侵害的时候,还是需要第三方提供带有证明作用的一类证明东西。
(二)登记虽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条件,或者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前提,但它确实又是一个初步的证据,所谓初步的证据是什么呢?诉讼当中就是这样,对方没有对著作权权属提出异议之前,法律可以凭借登记的证明认定你享有权利,证据力挺强的。
(三)登记的种类,作品登记,各类作品都可以登记,现在等级分两类:
一类是作品登记,还有一类是计算机软件登记,多数情况下,游戏引擎部分没有作为文化作品登记,还是作为软件登记的。作品登记和软件登记是分别做的,另外,作品登记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和各省版权局登记机构都可以做,只有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做软件,经常做作品登记和软件登记的应该都比较清楚。
转让登记,转让登记也很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转让登记和专有群登记比作品登记还重要,因为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化了,如果你的作品是你创作的,你可以随时跟踪作品,随时了解作品状况主张你的权利的话,如果作品转让出去以后,新拿到作品的人在没有任何文件证明情况下,只是双方一种约定,权利的真实性、权利为外界所知得到的认可都比较弱,某种意义上讲转让登记更重要。
(四)登记的效力,对登记的转让行为,包括专门授权行为,应该是最有对抗第三方效力的,一旦发生多重授权或者多重转让的时候,认定究竟哪一个转让、哪一个专有授权是有效的,确实是一个难题,对法院来讲是和困难的。
从法律上来讲,合同都是合法的,权利主体只能有一个,到底认定哪一个是有效的,又不能认定同时都有效,所以,登记作为一个有效的条件会发挥很强效力。
专有授权也一样。
现在小编就给你们讲解一下,不要花冤枉钱了哦!商标有效期是十年,只有在到期的时候才需要交续展费用,一般情况下就是注册的费用,剩下的十年内如果没有其他情况是不需要再缴纳任何费用的哦!
注册商标的费用:如果只是需要自己去办理的话,只需要缴纳官费就OK了!
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期满之前12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10年。
续展次数不限。
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
商标续展要多久?
完成商标续展手续会经过: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商标局审查、续展公告、核发续展证明四个环节,商标续展无受理通知书,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4~6个月左右。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
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
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
(3)商标具有价值。
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
其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商标的显著性特征(又称显著性),即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
一般情况下,不具备显著性的商标是不允许注册的,以下几种情况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
(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
(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
(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4)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作商标的(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例外);
(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
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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