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三答辩通知书是直接寄给商标权利人的,所以时时关注你的郑州商标注册地址是否是你可以收到这样重要文件的,否则没有收到法律文书,也没有看到送达公告就会错过了法定答辩期,你的商标将消亡甚至变成别人的商标你还不自知!商标注册以后,你是否使用了,是否规范使用了,是否保留好使用证据了!这个是很多快速发展的企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常常证据到用时方恨少!以下是小编整理好的。
发票发票是商家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因此,它可以有效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
商家应填写并定期保留写有注册商标全称的发票,为商标的使用保留证据。
另外,相对于以手工方式开具的发票,机打发票更具有证明力。
合同或协议虽然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明能力,但是很多在签订的时候看似严谨的条款,却对于商标的内容没有提及或标识不太明显,影响了合同的证明效果。
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写明商标的事项,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因此,在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的具体内容(如名称和注册号等),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证据。
广告宣传广告是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大多都会出现在广告中,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
然而,由于一定的局限性,电视、电台的广告不能提供具体的发布时间,难以作为直接证据。
所以,可以在报纸、杂志以及各种博览会、交易会留下平面的文字或图片的宣传信息。
产品包装产品包装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
包装如果没有印制生产日期的话,很难作为具体时间内的商标使用证据,因此还需要其它佐证。
产品检验报告由质量监督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一般都会有商标的信息和时间的标注,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证明商标使用的证据之一。
然而,很多商家只能提供商标的实物,却无法提供印制的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信。
可以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公司代为印制商标产品,印刷公司开具的正规发票或订立的合同都是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
现在因为商标注册时间长,不确定因素多,加之企业经营需要,慢慢出现了防御性商标、储备商标,品牌更换升级以后的历时遗留商标等等,这些都是会成为撤三的牺牲品。
所以也应及时补充注册。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由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原因导致的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属于有正当理由,不予撤销该商标。
如因药品上市审批等原因导致某药品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则属于有正当理由,不会因为撤三条款而被撤销。
如果商标暂时停止使用是因为地震、国家政策等原因,是可以视为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商标会被免除撤销困扰,前提是你要保留好这些证据,否则就会有理说不清,因为你不知道撤三什么时候会来,你的商标什么时候会正常使用!
企业将技术成果申请专利,是获得法律保护最常规和有效的途径。
获得专利授权后,企业将在法定的时间内享有该专利技术的独占权利。
如果不申请专利,则该技术可能在通过使用、发表、反向工程等方式公开技术从而不再获得法律保护。
专利还往往成为竞争对手之间商业博弈的重要砝码,也常是企业获得一些资助和政策优惠的指标。
当然,企业申请专利时需要公开其技术方案,可能导致一些技术无法保存秘密。
不过,公开技术方案并非要求公开企业的全部技术细节,公开范围由企业自行权衡。
如果采取保密方式而不申请专利,则一旦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开后就可能不再受到任何保护。
同时,申请专利需要进行相应的日常管理,并产生申请费、年费等费用。
对此,专利代理建议企业需根据自身实力综合权衡。
商标(TradeMark),是指生产者、经营者为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装上或服务标记上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一种可视性标志;是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的注册,取得商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的企业无形资产。
理解该定义应注意以下内容:
(一)商标有别于品牌商标与品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人们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认为品牌即为商标,其实两者含义是不同的。
1.商标是品牌的一部分。
品牌和商标是企业名称和标志,用于识别不同生产商和运营商的不同种类和不同质量的产品。
商标不仅仅是一个符号或标记,还包括,更常见的是包括一个名称或称谓。
在从一个品牌形成一个商标的过程中注册,这两个部分通常是在一起的注册,并受到法律的共同保护。
品牌和商标的区别在于,商标可以受法律保护,而没有注册商标的品牌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商标是在获得商标专用权后受法律保护的品牌注册。
2.商标属于法律范畴,品牌是市场概念商标是法律概念,其作用主要表现在通过商标专用权的确立、续展、转让、争议仲裁等法律程序,保护商标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品牌是市场概念,其作用主要表现在有益于顾客选购商品,促进产品销售,树立企业形象,增加企业效益,有助于政府调控市场等方面。
它强调企业(生产经营者)与顾客之间关系的建立、维系和发展。
(二)商标强调的是通过“注册”而取得的所有权,它受法律的保护商标所有权是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定程序审核通过后获得的,是国家依法授予的一定权利。
同一国家、同一商标,只能有一个郑州商标注册人在指定的商品上注册并归其所有,不能有多个注册人;商标获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依法取得商标所有权,其他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不准使用,否则构成侵权,商标所有人对侵权者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商标注册公司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在了解相关知识点的时候要注意区分与商标有关的几个概念:
1.注册商标。
商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被批准后,就成为注册商标。
商标的注册企业便拥有所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著作权,其商标受到法律保护。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不同企业在同一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不能相同,一般来说,同行业经营范围内商标必须是独家拥有的。
2.商标所有权。
商标所有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商标所拥有的各项权利,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转让权、商标使用许可权、商标继承权和法律诉讼权等。
3.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有权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未经所有人同意,他人无权使用该商标。
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的基本内容和核心内容,其他权利都是由它派生的。
(三)商标是企业用文字、图案和声音表示产品的权利。
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不同于厂房、设备等有形资产。
它不能让人们用感官直接感受到它的存在。
它是一种特殊的资产和无形的资产。
企服快车面,商标的无形性增加了人们直观理解的难度;另企服快车面,所有权的取得和转让不同于有形资产。
因此,商标的所有权需要由商标使用者申请注册和注册当局根据法律程序来确定。
最近一位客户咨询了这样一个问题:对于国外已经有的商标可以在国内申请吗?申请成功率有多大?针对这样的问题,小编认为国外是否注册基本和国内没有关系,主要看该商标在国内是否已经注册就可以了,如果还没有注册,那么恭喜你,你是可以注册的,并且申请成功率很大,下面我们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其中的缘由。
1.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下的可注册性即可,只要国内没有比他更早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就可获准注册;
2.如前所述再强调一次,影响商标能否注册成功的,是且仅仅是在它之前、在国内,是不是已经有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纠正一个说法,注册国外已有,但是还没有进入中国的品牌商标,从法律上讲并不是抢注行为;
4.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这个国外品牌想来中国找说法怎么办?实践上是没有很好的办法的,像iPad商标那样谈判购买吧......但是话说回来了,这种商标往往没有很高的价值的;
5.在一个国家注册商标,就相当于占据了一个品牌的一国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很常见的一种手段,谁能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谁能一招御敌于国门之外,就看谁棋高一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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