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税务部门公开曝光2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1起骗取税费优惠案件和1起“黑中介”协助虚开发票案件,切实维护正常税收秩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贵州查处一物流运输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
贵州省黔西南州税务局稽查局运用税收大数据分析,依法查处贵州重卡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个人收款方式隐匿机动车融资租赁收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315.5万元。
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企业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2.河南查处一商贸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
河南省郑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郑州开为商贸有限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减少销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34.9万元。
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企业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3.云南查处一电子科技企业骗取税收优惠案。
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等部门运用税收大数据分析,依法查处云龙县偶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案。
经查,该企业通过编造虚假研发信息、报送虚假备案资料、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违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骗取税款645.1万元。
此外,涉案企业还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价税合计金额5559.2万元。
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企业骗取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并处2倍罚款。
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陈燕军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逮捕。
4.安徽查处一起“黑中介”协助虚开发票案。
安徽省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在查处某重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时,发现合肥天振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协助其他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与公安部门联合依法进行了查处。
经查,该财务公司实际负责人陈丽丽及员工等5人,利用他人身份信息,长期为不法分子违规设立空壳公司,在没有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大量虚开发票,并帮助不法分子伪造财务数据,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陈丽丽等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及其他刑罚。
该财务公司被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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