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如果十年有效期将满,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商标续展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在正常情况下商标续展不难,但是如果在商标转让期间出现了商标临期情况的话可以同时进行商标续展和转让。因为一般来说商标续展的申请期在1~2个月,而商标转让手续则需要6个月左右,所以,这二者同时进行也不会冲突。
另外商标的转让是需要经过严格的操作审核的,如果审核发现该商标有限期仅剩一年甚至更短,那么商标局便不会审核通过商标转让行为,但是商标转让与商标续展的行为却是可以同时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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