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目前软件开发速度的日渐加快,软件著作权代理公司发展也较为迅速,很多人由于不熟悉版权办理流程而倾向于寻找软件著作权代理公司,下面便为大家介绍软件著作权代理公司选择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第一,看公司资质情况。
选择软件著作权代理公司时,大家首先要重点考察的便是公司的具体资质情况了,考察资质情况,大家可从该公司是否具有国家工商部门颁发的合格经营证书,是否在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合法登记备案等方面入手。
第二,看公司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可反映软件著作权代理公司的业务经验情况,建议大家在具体选择时,可要求该公司完整提供相关的成功案例。
如果该公司提供的成功案例中与自身实际情况相关或是类似的地方,则建议大家应进行深入沟通考察。
如果对提供的案例情况不甚满意,或是与自身需求联系不大,则建议大家慎重选择。
第三,看公司服务水平。
第四,看公司市场评价。
市场评价也是软件著作权代理公司选择时不容忽视的环节,一般而言,市场口碑良好的软件著作权代理公司,其公司资质、员工素质、服务水平等各方面在同类行业中都有着明显的优势,建议大家可重点参考。
如果市场反馈一般,很多客户不知道该公司的存在,则建议大家需要擦亮双眼,避免上当受骗。
版权又叫著作权,如果自己的版权受到侵害的,是可以运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著作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的。
那么,版权侵权怎样进行诉讼呢?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1.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证明争议的著作权存在并能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证据、原告与争议著作权相互关系的证据、侵权行为存在和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的证据、被告与侵权行为关系的证据、侵权获利与侵权程度的证据等。
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①证明原告有诉讼主体资格,著作权归属于原告。
即原告作为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国人,都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资格。
并且原告与著作权直接存在法定的关系,著作权归于原告和被许可使用。
②证明争议作品的存在。
即原告应提供具体的作品,如书籍、录音等。
③证明作品在我国享有著作权。
即证明作品是原告创作的作品,并提交作品底稿,说明创作的完成时间,以排除他人抄袭的可能性。
并且原告作品内容合法,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且作品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内。
3.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侵权方式对被告擅自使用原告作品或邻接权客体的情况,原告要证明侵权行为是由被告实施并且在被告使用后的相关证据。
例如擅自复制和出版发行原告作品的侵权行为,原告需要到市场上购买侵权物品。
为了让证据更加准确并且更具有说服力,原告可以聘请公证处的公正人员一起去购买侵权物品,请公正员对整个购买过程进行公正,制作公证。
一般情况下,只要原告证明了具体侵权行为方式的存在,也就同时证明了侵权行为的存在。
4.选择管辖法院作为原告,选择法院的基本原则是:方便原告原则、原理被告原则、选择较大城市的原则。
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不同的法院对同一案件的审判结果可能会存在差异,甚至是比较大的差异,而侵权诉讼案件一般都有几个法院可供选择,因此采用上述三个原则有利于原告。
5.起诉前的措施作为原告应考虑申请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
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防止被告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将一些重要的证据固定下来,为胜诉后能够获得实际的经济赔偿做确保等。
这些做法都是为了诉讼中对原告主张的支持以及胜诉后对原告财产的保护。
6.立案、准备开庭。
7.要求被告承担法律责任原告应当提交自己因侵权所受经济损失的证据;或被告获得非法利润的证据;或许可他人使用时获得许可使用费的证据。
以及提交原告维权合理开支和原告声誉受到损失的证据。
以此来请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实在生活中是会经常出现版权被侵权的现象,很多人在面对此种状况时,都不知道如何去操作,去维护自己的版权权益,大家在遭遇这种状况时,一定不要乱了阵脚,建议及时的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但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
对于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
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为专有许可的,被许可行使的权利应当视为非专有权利。
订立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的许可合同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外国人许可软件著作权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
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那么计算机软件版权著作权登记证书在哪里查询呢?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六条: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一、软件版权著作权登记查询方式
1、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2、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
3、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二、上海版权登记查询步骤:
1、登录中国版权查询中心官网;
2、在我的账号内左侧选择“我要查询”;
3、在线填写查询信息;
4、打印查询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5、将打印并盖章签字的查询申请表交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按照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缴纳查询费,可完成查询的提交;
6、领取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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