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的法律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对于版权登记的法律意义大家都清楚吗?不清楚的小伙伴快来看看本章内容吧!
1、版权登记对著作权的产生并无影响,二者不具备实质关联性。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因此,我国实行的是著作权自动取得制度,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便自动生成,依法受到保护,不需要发表或出版,更不需要登记,版权登记对著作权的产生不具有决定意义。
2、完成版权登记的作品不当然成就著作权法意义上“作品”的条件,换言之,版权登记项下的作品未必是“作品”。
3、版权登记是证明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据。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一条规定,“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
4、版权登记并不等同于登记人对权利证书项下作品享有著作权。
因为能够证明著作权权属的证据众多,且证明效力有强弱,版权登记只是众多证据中的一种,若甄别登记人是否真的享有著作权,还需要和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得出准确判断。
5、若版权登记与作品署名相冲突,正常情况下,版权登记的证据效力弱于作品署名的证据效力。
在一般情况下,合肥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版权行政机关经过初步审查出具的正式文件,具有比一般证据较强的证据效力,但其若是与作品本身的署名情况相违背,则还是应以作品署名为准。
合肥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什么?著作权登记证书有什么用?
版权登记是指对下列作品进行版权登记:软件版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版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版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我国实行版权自愿登记制度,企业可以依法就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等向各地版权局申请登记,取得版权局颁发的登记证书,作为享有版权的有效凭证。
第一个作用,能够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著作权的归属,避免今后因为著作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
享有著作权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必须拥有著作权,而著作权归属情况比较复杂,不同情况下创作的作品,尤其是著作权法,规定在很多情况下,允许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属,约定不清的,容易引起著作权纠纷。
著作权登记被称做为作品上了一个法律户口,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避免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第二个作用,在授权时,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有利于版权交易的进行。
作品的价值实现和行使著作权的实际意义,在于使用作品,或者是授权他人使用作品。
使用者在取得授权时,也会对授权人身份和权利的来源进行审核或者要求提供证明,这对著作权人同样也会感到不便。
而向使用者提供由登记机构开具的登记证明,会有助于使用者消除顾虑,促进作品的顺利使用。
第三个作用,是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
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为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提供了便利。
但也正是由于没有登记,使著作权在行使和维护权利时,因为无法举出有利的证据而苦恼。
虽然著作权可以在被侵权时,提供证明自己创作或者是其他关系的证明,如手稿和有关的协议等,但对于某些作品而言,如未发表这个作品,或不为人们熟知的作品,著作权人证明自己的权利时,多有不便,提供证据也很困难。
但如果进行了著作权登记,由登记机构对著作权归属进行审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详细记录,经过证明的有关事项更客观,会大大提高证据效力。
目前最高法院和著作权行使管理部门在对著作权纠纷和侵权行为处罚时,将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证据采用的规定,相信是基于这个考虑。
著作权保护要遵循这些原则,后悔太晚知道
现如今,人们对知识产权愈发重视,而其中的著作权关乎着作者的切身权益,更是受到了重点关注,但随着著作权侵权行为的频繁发生,保护著作权大势所趋。
下面来看看保护著作权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著作权保护原则(一)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作者的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化进步的源泉,因此,法律应当加强对著作权权益的保护,激励作者创作的积极性。
(二)鼓励作品的传播国家制订著作权法并不只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而且还在于鼓励作品得到广泛的传播,繁荣社会的文化生活。
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了对作者传播者权利的保护,即是鼓励优秀作品得到广泛传播的体现。
(三)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作者的利益实质上是一种私人利益,而使作品得到广泛传播则更多地体现了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为防止作者滥用著作权法赋予的权益导致公众利益难以实现的状况,著作权法又对作者的权利作出限制,如规定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制度。
(四)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发展,许多作品借助各种媒介被传播到其他国家,而著作权的保护又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为了解决作品传播的国际性要求与著作权保护地域性之间的矛盾,国际上已经形成了相关的著作权国际保护公约。
为什么说注册了商标最好连版权也一起登记了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所有人取得的在指定商品或者服务商独占第、排他使用商标的权利。
简单的讲就是你拥有商标的该有的权利(使用权,许可使用权,独占权,禁止权,投资权,转让权,继承权)。
商标所有人可以在生产、加工、制造等地方利用商标。
著作权即是又称版权,版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商标和版权的区别
1、保护对象不同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著作权一般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某些特别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是以作品的完成为著作权产生的标志而不是发表时。
2、保护期限不同商标的期限只有10年有限期,超过10年需要进行商标续展。
而版权进行登记之后,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3、申请机构不一样商标是通过商标局进行申请的,版权是通过中国版权登记中心进行登记的。
4、客体不同商标是区别同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经营者并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商标标识本身。
而版权(著作权)是针对文字、音乐、艺术、科学创作等原创的保护。
商标进行版权登记的好处
1、证明标志(商标)的归属权,以免了以后因归属权问题导致商标无效。
2、版权一旦登记之后,其他人使用必须经过权利人允许,否则都属于侵权。
3、一件作品委托他人设计,或是职务作品的时候,没有版权登记很难证明归属权,无法确定原始的权利,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4、版权登记有利于保障商标权利的稳定,防止只注册商标而导致的权利缺失。
5、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
因此如果一件美术作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这时利用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可能性就比较大。
6、可将商标在未注册的类别进行预保护。
7、下证速度快。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