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在我们的生活中愈发重要,经常能看到一些相关的新闻资讯,像最近的“字节锤子”商标、苹果手表全面屏专利等,都让我们清楚的认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接下来小编给大家普及下合肥著作权登记保护的原则。
著作权法保护原则
(1)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作者的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化进步的源泉,因此,法律应当加强对著作权权益的保护,激励作者创作的积极性。
(2)鼓励作品的传播国家制订著作权法并不只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而且还在于鼓励作品得到广泛的传播,繁荣社会的文化生活。
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了对作者传播者权利的保护,即是鼓励优秀作品得到广泛传播的体现。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作者的利益实质上是一种私人利益,而使作品得到广泛传播则更多地体现了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为防止作者滥用著作权法赋予的权益导致公众利益难以实现的状况,著作权法又对作者的权利作出限制,如规定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制度。
(4)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发展,许多作品借助各种媒介被传播到其他国家,而著作权的保护又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为了解决作品传播的国际性要求与著作权保护地域性之间的矛盾,国际上已经形成了相关的著作权国际保护公约。
著作权保护的问题刻不容缓,更多著作权问题请咨询询问在线客服,我们将为您提供最好的服务。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保护期满前,软件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
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均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软件期满后,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行终止。
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软件的各项权利在保护期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而无合法继承者;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申请范围:网站、APP、接口系统、办公系统等各类软件、源代码、游戏、小程序等好处:
可以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明确作品归属,打击抄袭盗版软件,维权有据;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增加企业无形资产,可用于增资、融资、抵押、技术入股等;可用作企业申报高企及双软认定,可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资金扶持等各类优惠政策。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
如果发生了网络著作权纠纷的话,我们有哪些保护措施能用呢?
网络著作权保护措施
1、调解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
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
著作权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
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能予以强制执行。
达成协议后,企服快车反悔,不同意按调解协议执行的,调解协议即失去效力,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2、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
著作权的仲裁由著作权仲裁机构进行,主要适用于对著作权合同纠纷的解决,而且在著作权合同中必须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如果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能进行仲裁。
著作权仲裁机关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企服快车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企服快车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诉讼著作权的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种方式。
诉讼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主要方式。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当事人之间调解不成以及调解达成协议后企服快车反悔的,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执行仲裁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的,有权不予执行,当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时效期间的起算日从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我国《著作权法》还规定了有关于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证据保全措施。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保全措施的规定,有利于被侵权人权利的保护,也有利于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