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税额在借方还是在贷方?销项税额在记账时通常记入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销售行为,一般情况下适用一般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方式下,增值税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其中销项税额为不含税销售额与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税率的乘积,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销项税额实际为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根据应税销售行为不同而不同,现行增值税政策下,税率分为四档:
13%、9%、6%以零税率。
纳税人提供应税销售行为确认销项税额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企业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需要满足准予抵扣增值税的条件,才可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月末,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一般需将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结转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具体分录如下:
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结转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存在应缴而未交的增值税。
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则形成留抵税额,表示企业没有产生足够的销项税额供进项税额抵扣,留抵税额无需额外账务处理。2022年国家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制造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留抵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增量留底退税及存量留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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