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来源于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作为“经营所得”,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个独公司个人经营所得税怎么算?
根据相关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 费用以及损失(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5000元/月。投资者个人的工资不得税前扣除)。
如:
1、应纳税所得额=当月(期)销售收入*所得率=160220.09*5%=8011元 。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8011*10%-250=551.10元 。
另外,补充一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计税方法的不同。
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额确认原则:协议—协商—出资—平均
【提示】
1.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2、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此类合伙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个人独资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税收滞纳金; (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五)赞助支出; (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全部视为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八)税务部门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经营所得税前扣除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主要税前扣除标准列举如下: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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