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方在确认使用权资产的时候,年初付了租金,但是租赁方并没有开始租用。所以这部分能不能算到借:使用权资产 贷:
预付账款中呢?按照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开始日就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
提前预付租金会计分录:
提前预付租金,分为两种情况:
1.租赁开始日前;
2.租赁期间。
1.在租赁开始前
由于租赁关系尚未开始,承租方还没有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提前预付的租金可以先作为“预付账款”处理。
借:预付账款(预付租金)
贷:银行存款
2.在租赁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时冲减“预付账款”:
借:使用权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初始费用和预付租金取得的进项税额)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备注:未来预计收到的租金进项税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预付账款(预付租金)
银行存款等(初始费用,如有)
3.在租赁期间提前预付租金的,由于已经确认了“租赁负债”,只需要冲减该科目: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
在收到出租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票时,根据专票注明税额确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