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你的作品被很好的的保护,那么进行江苏版权登记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而版权登记公司则可以帮助你省时的完成一些问题,那么我们要如何进行登记版权代理公司如何选择呢?
首先,目前的版权代理公司和版权代理人的选择很多,也有一些公司很知名,找一家有资质,有一定规模和信誉的公司是前提。
一定要选择有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起码不会是黑代理,有最基础的保障,可以通过国家版权权局查到。
其次,可优先选择业内比较出名的代理机构。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技术领域之间的差异是很大的。
因此最好选择熟悉和擅长你所在技术领域的版权代理公司和代理人,可以事先检索代理机构名字,查看其代理过的案子,包括数量、比较优质的客户(名企)。
(代理人的信息基本可以忽略)
第三,是最重要的,跟代理人深入沟通,关于版权不了解的就问,并适当沟通技术,通过沟通判断代理人的水平,包括业务能力、技术理解能力等。
实际上,选代理机构不如选择代理人,同样的一个代理机构里面,有水平高的,也有水平低的,所以与技术人员的沟通很重要。
第四,如果你是企业,申请量大并且可能有后续其他业务,如版权转让,无效,诉讼,企业版权管理等等,同样,选择出名的、规模大些的代理机构。
可以同时选两家合作不同的版权,通过合作的经历再确定其中一家。
第五,不要迷信年龄大的代理人,不可否认,很多代理机构里面有很多优秀的代理人,他们一般在几十年前接受系统的教育,但一些新的知识方面可能稍有欠缺。
这样说的意思是,年龄不是问题,只要不是刚入行的就行。
随着软件著作权登记量的不断增长,现行依据《保护条例》和《登记办法》中的规定的江苏版权登记制度,已无法完全适用于目前软件登记工作。
为更好地开展便捷高效地登记服务,应尽快解决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存在的问题。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存在的问题有4个:
●问题一:软件著作权登记分类不严谨软件著作权发生继承、受让、承受等转移变化后,仍可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而不是权利变化的记载,造成登记的混乱。
完善建议:梳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在立法中明确不同登记的范围。
●问题二: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现行软件著作权登记要求,纸介质方式提交源程序和文档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会导致登记机构保存的鉴别材料证明力不足,无法完整的展现出软件的内容及形式,不利于保护软件著作权。
完善建议:建议规定申请人提交全部源程序,文档则需要提交任意一种软件文档的全部材料。
对于有正当理由无法提交源程序的,可规定以同一源程序的目标代码形式提交,但须附送该软件样品。
●问题三:登记证书内容登记证书是软件登记人对外公示软件权利的最有效的方式,但现行《登记办法》中却没有对登记证书中的记载事项做任何规定,这是一种缺失,会导致登记机构在制定登记证书时缺少相关依据。
完善建议:建议以登记簿作为具体的登记文件形式,对登记的全部信息进行全面和清晰的记载。
●问题四:登记机构无权利撤销其登记现行《登记办法》规定,软件登记主要登记信息不真实时,只要软件登记人不主动提出撤销登记,登记机构也没有权利撤销其登记。
此问题的存在会影响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影响了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的公信力及权威性。
完善建议:在《登记办法》中赋予登记机构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登记的主动撤销职权。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
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必须具备原创性,同时,必须是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而非存在于开发者的头脑中。
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①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②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③使用权,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
④使用许可和获酬权,即许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⑤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内容和注意事项要清楚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财产权的一部或全部移转给权利受让人,权利受让人应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
著作权转让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内容: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都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以避免发生纠纷。
3、转让价金。
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也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当事人之间约定转让价金,可考虑转让权利种类的多少、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作品的质量、作品在社会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确定。
现实生活中,一些权利人通过拍卖这种方式来选择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作为约定价金的一种方法。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交付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性交付,当事人都应在合同中约定。
5、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企服快车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可避免或减少纠纷,同时也可为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提供依据。
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最好将法院管辖地约定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署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
受让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可约定,若是转让人没有按照著作权转让合同规定转让其著作权,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著作权转让合同,并要求赔偿。
关于著作权转让生效的时间问题,双方当事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最好将时间约定为:
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防止以后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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