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代办需要哪些资料?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的材料有:公司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其它证明文件等。生产许可证是公司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准入证明,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到工商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管理部门在对相关事项进行认定后可以办理。
一、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哪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代办理流程
(一)受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二)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相关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相关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三)样品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四)程序
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级市场部门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五)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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