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之间是雇佣关系;用工单位与员工之间是用工关系;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合同关系。
一、税目
劳务派遣: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二、增值税税率及销售额
(一)一般纳税人
1.一般计税6%税率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2.简易计税5%征收率
可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二)小规模纳税人
1.3%(1%)征收率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2023年第1号)
2.5%征收率
可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财税〔2016〕47号(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
《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苏人社发〔2022〕89号)
三、发票开具
(一)分类编码简称:*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二)选择差额纳税,有三种开票方式
1.差额开票功能开具的专用发票
2.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一张普票(扣除部分)、一张专用发票。
(三)案例
案例一: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案例
劳务派遣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2021年5月份收取劳务派遣费2000万元(含税),支付劳务派遣员工1200万元。
发票分类编码:*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征收率:5%
有三种开票方式:
1.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票面金额1961.90万元,税额38.10万元。
注:根据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1)收取劳务派遣费时:
借:银行存款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904.76/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95.24
(2)计提并支付劳务派遣员工成员工资,并取得用工单位开具的发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200
借:应付职工薪酬1200
贷:银行存款1200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减)57.14
贷:主营业务成本57.14
(3)纳税申报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8.10
贷:银行存款 38.102.开具两张发票: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金额800万元和一张普通发票含税金额1200万元。
(1)收款时开具专用发票8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1200万元
借:银行存款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761.90/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38.10
借:银行存款1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142.86/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57.14
两张票合计不含税收入1904.76万元。
注:财税〔2016〕47号文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计提并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200
借:应付职工薪酬1200
贷:银行存款1200
(3)根据取得的普通发票,差额扣税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减)57.14(1200/1.05*5%)
贷:主营业务成本57.14
(4)纳税申报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8.10
贷:银行存款 38.10
3.开具一张普通发票时,价税合计金额2000万元。
(1)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904.76/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95.24
(2)支付工资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200
借:应付职工薪酬1200
贷:银行存款1200
(3)差额扣税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减)57.14
贷:主营业务成本57.14
(4)申报纳税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8.10
贷:银行存款 38.10
案例二: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案例
A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一般纳税人,本月劳务派遣收入200万元,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和各项费用180万元。选择一般计税,应纳税额=200/1.06×6%=11.32万元。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88.68/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22.向被派遣员工支付薪酬,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80
贷:应付职工薪酬180
案例三: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全额纳税
江西省某劳务派遣公司,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全额纳税,2023年3月劳务派遣收入200万元,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和各项费用180万元。
1.收到劳务派遣费时,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98.0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98(=200/1.01%×1%)
注:发票开具,分类编码:*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198.02,征收率1%,税额1.98万元,受票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可抵扣税额1.98万元;也可以开具一张普通发票,200万元。
2.向被派遣员工支付薪酬,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80
贷:应付职工薪酬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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