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在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文化和旅游部市场司指导下,上述协会共同研究协商,就减免2021年度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的歌舞娱乐场所和歌曲点播系统技术服务商的卡拉OK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达成一致意见,符合条件的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技术服务商可自行或委托地方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使用者代表向音集协申请减免因疫情影响暂停营业期间的卡拉OK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公告显示,减免对象包括: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政府部门明确要求暂停营业的歌舞娱乐场所,以及向按照政府要求暂停营业的歌舞娱乐场所提供点播服务的歌曲点播系统技术服务商。
享受减免政策的企业应为积极履行缴纳卡拉OK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义务的歌舞娱乐场所和歌曲点播系统技术服务商。
减免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为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歌舞娱乐场所自复工之日起两个月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按当地实际收费标准减半征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因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上述歌曲点播系统技术服务商,酌情减免两个月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具体减免方式以公告为准。
据了解,2020年初,音集协依照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要求发布《歌舞娱乐行业著作权许可业务实施方案》,完善和规范卡拉OK领域“二合一”版权许可机制,并与音著协、中娱协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此后一年间,音集协与代表文化娱乐行业的134家行业协会及团体进行了集体签约与合作,实现卡拉OK许可覆盖率大幅提高,其中上海正版化比例达到95%以上,云南、江苏、浙江省等地区的正版化比例达到80%以上。
2020年2月,音集协与中娱协联合发布《音像著作权和歌舞娱乐行业抗击疫情倡议书》,并于6月底发布《2020年卡拉OK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实施方案》,根据疫情影响采取扶持性、阶段式收费模式,对受疫情影响的卡拉OK经营者采取减免政策,支持卡拉OK行业复工复产,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数据显示,2020年,卡拉OK经营场所获减免著作权使用费达9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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