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网络主播董宇辉首支单曲《吾乡》发布,因其作曲部分由AI(人工智能)辅助创作,瞬间引发网络热议。
事实上,不仅在音乐领域,如今,从影视、网络文学,到新闻写作、艺术展览策划等领域,AI技术都得到了充分应用,特别是近期专注于大语言模型研发的创新型企业DeepSeek(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的火爆“出圈”,让内容创作有了更多想象空间。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AI辅助创作已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为创作者们提供了诸多便利。
与此同时,当用户在创作过程中运用 AI辅助,并将生成内容纳入自己作品进行公开利用时,有可能因 AI生成内容与他人著作权冲突,导致侵权风险。
如何在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有效防范侵权,已成为内容创作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应用全面开花
今年以来,随着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内容创作领域迎来了全新变革。
多项 AI相关项目和活动的开展,正深刻改变着人们的创作方式与体验。
今年春节期间,DeepSeek在全球引发轰动,如今,DeepSeek-R
1、V3等系列模型已陆续上线国家超算互联网平台,其应用也在全球多个国家的下载排行榜中名列前茅。
DeepSeek的技术成果对内容创作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文本创作方面,DeepSeek的大语言模型能够根据用户输入的主题和指令,快速生成高质量的文本内容,涵盖营销文案、小说故事等多种类型。
2月20日,新华社媒体融合生产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发布“新华妙笔 AI一体机”。
该产品深度集成 DeepSeek的智能交互能力,作为辅助公文写作的垂类细分产品,可以为政务、职场、教育等领域提供全链条解决方案,实现多模态内容生成、智能协作系统、安全可信保障三大创新突破,解决了公文写作中的诸多痛点。
与此同时,首届红树林 AI艺术万人展于1月29日至2月28日在海南三亚和山东青岛同时举行,吸引了众多艺术爱好者和 AI技术追随者。
展览通过 AI技术与艺术创作的融合,展示了绘画、雕塑、影像等多种形式的创新艺术作品,为观众带来前所未有的视觉盛宴,也为 AI艺术发展提供了交流与展示的平台。
文学领域同样掀起 AI浪潮。
2月14日,《十月》杂志的 AI征文活动开启,鼓励创作者借助 AI工具,探索文学创作的新可能。
网络文学平台晋江文学城也在2月17日发布《关于 AI辅助写作使用、判定的试行公告》,对原创性界定、AI使用界定及罚则进行讨论,明确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可使用 AI辅助创作。
生成内容有所不同
“AI辅助人类创作是大势所趋。
目前各个领域的创作者都在或多或少地使用 AI助力创作。”王迁在调研中发现,有些动画制作单位的美工先将任务目标以提示词的方式输入 AI,由 AI生成多幅图片,美工从中受到启发,以此作为创意进行创作。
再如,WPS自带的 AI功能可以对全文进行校对,挑出错别字和语法错误,并提出对句子进行润色的建议。
这样的功能可谓使文字创作者如虎添翼。
在这些情况下,最终的内容仍然由人的自由意志控制之下的创作行为所决定,属于人类创作的作品,AI只是起到了辅助作用。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由于AI生成的内容在形式上越来越接近人类所创作的作品,有些 AI的使用者将 AI根据其提示词生成的内容称为是自己创作的作品。
对此,王迁表示,这就不属于“AI辅助创作”了。
这种情况下,AI能生成的内容并非源于人的创作行为,而是由 AI自身的算法和所受的数据训练所决定。
此时用户向 AI输入的提示词,相对于 AI生成内容而言属于思想。
其性质与美术学院的教师向学生们提出的一套具体、详细甚至富有创意的绘画指令类似。
学生们由此完成的绘画并不是老师的作品。
对于上述现象,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 AI技术的飞速发展,其已成为改写人类进步史的重要力量,尤其在创作和传播方式上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并且逐渐成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组成部分。
在创作领域,AI凭借强大的算法和数据处理能力,已涉足音乐、视频、软件等多个领域。
随着 AI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在未来还将为人类社会带来更多的惊喜与变革。
严守版权风险防线
随着 AI技术的快速发展,AI生成内容在图像、文字等领域广泛出现,但其与原作品相似性导致的版权问题也备受关注。
在王迁看来,AI生成内容的机制被业界称为“黑箱”,原因在于即使是 AI的研发者,也无法预测 AI在收到用户输入的提示词后会生成何种内容。
虽然目前头部 AI研发企业在设计算法和对 AI进行数据训练时,都采取了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AI“抄袭”他人作品,但由于“黑箱”机制的存在,AI仍然可能生成与他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高度相似的内容。
用户在创作自己的作品时,一旦将该内容纳入并进行公开利用,就有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王迁同时表示,如果用户根据其职业、经历和常识,明显应当知道AI生成的内容是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仍将其纳入自己的作品中使用,则除非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限制范围,该行为不但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权,还会被认定具有过错,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即使在诉讼中,法院认为用户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知道自己使用 AI所生成的内容与他人在先作品实质性相似,因此没有过错,原则上也应当承担停止使用的法律责任。
因此,创作者在使用 AI时,应当尽量将其作为辅助工具使用,而不是主要依赖其生成内容,这样才有可能降低使用 AI导致的侵权风险。
对此,林秀芹分析,在法律层面,若用户仅作个人使用,AI生成内容属于合理使用范畴,不构成侵权。
然而,一旦向公众传播,则可能构成侵权,奥特曼案例便是典型代表。
在该案例中,相关方因传播与奥特曼形象相似的 AI生成内容,被判定侵犯版权。
为防范版权侵权风险,林秀芹建议,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权,相关部门也应发挥监管作用,规范行业秩序。
同时,行业自律不可或缺,各企业和创作者应提升版权意识,避免侵权行为。
此外,通过司法判决明确法律边界,完善著作权法立法,也将为AI时代的版权保护提供坚实保障。
首届红树林 AI艺术万人展期间,AI艺术创新联盟成立并发布了“AI艺术·红树林宣言”,鼓励创作者在 AI辅助下进行原创性探索,推动艺术形式和内容的创新,同时尊重他人的原创成果,避免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
在使用 AI生成素材时,需确保其来源合法合规,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受版权保护的素材进行训练或创作。
未来,在技术与创意的双重驱动下,内容创作领域有望迎来更多突破与创新,但也要平衡技术发展与版权保护,如此方能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侯伟)
(编辑:刘珊)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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