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注册商标怎样认定?商标不正当手段注册有哪些?商标大家还是比较熟悉的,注册商标一般通过图形进行分辨,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基本上每个企业都可以注册专属于自己的商标,但也存在一些恶意注册商标的情况。

那么,恶意注册商标怎样认定?商标不正当手段注册有哪些?下面请看企服快车知产的小编详细介绍。

一、恶意注册商标怎样认定?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

通俗称谓。

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

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

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

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

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

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