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介绍了如何判断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并从商标本身进行分析。商标局审查员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主要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办法。
首先应确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
其次应从商标本身分析,商标局审查员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主要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办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近似,能否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相关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因为商标形式多样,所以在审查近似商标的时候,需要分开来说,如下:
文字商标
1、仅字体或设计、排列顺序不同。
2、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
字形近似
1、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
2、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
3、在他人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
4、在他人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
5、在他人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
6、在他人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表述含义基本相同。
此外,不仅对于中文文字,如果是英文或数字,对别人商标微乎其微的修改等。
1、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
2、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
3、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
像上面这些情况都是可以判定为近似商标的。
图形商标
1、图形商标判断的主观性相对文字商标更强,基本上就是“我看着挺像的”就不行。
2、图形商标的近似与否,首先看的是构图和整体外观。让人傻傻分不清楚的基本都不给通过了!
其次,如果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这样也不行!
组合商标
如果是组合商标,被判为近似商标的可能性就更大了,不管你是文字部分和别人近似,还是图形部分近似,一部分有问题整体枪毙!
就算拆开来看都不近似,可是其排列组合的方式,或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也不可以!
综上所述,在审查商标近似时,我们不仅要确定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还要从商标本身进行分析。通过整体观察和比对主要部分,我们可以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近似,并确定其是否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认为其来源与相关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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