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异议申请怎么提?提出商标侵权异议申请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一、商标侵权异议申请有哪些办理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异议人自己办理
二、商标侵权异议申请需要缴多少费,怎么缴?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的类别收取,每个类别500元人民币。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异议费用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异议申请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缴纳异议费用。
(3)通过邮寄办理异议申请的,应当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缴纳费用。
三、商标侵权异议申请必须注意什么?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3)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异议理由应当用文字明确表述,以便于对方当事人答辩和商标局审理。如没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将导致该异议申请不予受理。异议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未声明的视为放弃提交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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