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作品(著作权);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作为企业在管理知识产权时,应当针对所有知识产权进行综合管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应当理解商业秘密的一些特点,全面理解和梳理商业秘密与其他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
1、商业秘密的特点
商业秘密本身具备一些其他知识产权所没有的特点,比如:
(1):商业秘密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它可以是无限期限。
但是,商业秘密会因为泄密事件、反向工程或者第三人通过独立研发获知等形式,导致权利丧失,同时意味着商业秘密保护期限的终止;
(2):商业秘密确权更为复杂。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也即商业秘密要符合非公知性、保密性和价值性,同时商业秘密不能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登记。
这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在主张权利时,需要就商业秘密的存在进行举证。
如果企业对于商业秘密的管理措施不够规范,企服快车面很容易造成泄密,另企服快车面也很容易造成商业秘密确权的举证不能。
(3):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作品、专利权、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均有专门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进行规定。
其中,作品、专利权、商标有专门立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有专门行政法规。
而商业秘密到目前为止主要是由《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几个条款作了规定,也没有专门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未形成完善的保护体系。
2、商业秘密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共同管理
本文主要说明商业秘密与常见的作品、专利和商标这三种知识产权的共同管理问题。
(一):在未公开前,所有的知识产权均应当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除商业秘密外的知识产权基本上都要公开,但是,在取得知识产权前,知识产权的取得过程中的相应信息都应当作为商业秘密来进行保护。
比如,作为作品的底稿,商标图样的设计稿、品牌商标布局方案,专利的技术材料,以及合作开发或者委托开发协议等。
等相应信息被公开后,就不需要作为商业秘密继续进行保护。
这里的公开对于作品来说,是指公开发表。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公开是指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后公开。
发明专利为申请公开后,一般提前公开的为5个月左右,未提前公开的为18个月。
商标申请的,商标局通常在申请一周后就进行公开。
(二):对于技术类信息,应该注重商业秘密与专利的协同保护。
技术类的知识产权成果可以选择以商业秘密或者专利的形式进行保护。
专利申请公开前,尤其是专利申请前进行商业秘密保护可以防止专利因提前公开而导致无法获权。
同时,对于一个完整技术方案哪些应当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哪些应当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1)反向工程的难易程度。
如果相应技术内容不可能或者难以通过对企业销售的产品进行反向工程获得,商业秘密则以商业秘密保护较为适合;否则,则以专利进行保护为宜。
外观、机械类产品、能够通过化验获得的配方、核心算法、容易反向破译的软件等应当以专利进行保护,不容易化验得到的配方、不容易反向破译的软件等则宜以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2)专利获取的可能性。
专利申请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如果一项技术内容缺乏新颖性、创造性而难以取得专利权,或者专利权极不稳定,则宜以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3)保密措施的有效性。
企业应当评估内部保密措施能否对该技术进行商业秘密的保护,是否能够有效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如果企业未能建立起有效的保密措施,则宜以专利进行保护。
(4)技术内容对企业竞争优势的保护期限。
目前,我国发明专利保护期限20年,实用新型10年,如果一项技术能够给企业带来的竞争优势的保护期限超过专利保护期限,则宜以商业秘密来进行保护。
(5)技术的经济价值性。
专利需要缴纳专利官费费用和代理服务费,尤其每年还需要缴纳年费,对于经济价值较小的技术,则宜选择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
3、商业秘密与软件著作权的协同保护
软件著作权的核心是软件的源代码,并且可以将软件著作权向国家版权中心进行登记。
由于软件著作权仅保护源代码本身,因此对于软件的保护力度偏弱,商业秘密所以对于源代码的保护宜同时通过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也即对源代码采用控制接触权限、限定流通范围等保密措施进行保护。
当然,对于软件中符合专利客体的技术方案也可采用专利进行保护。
4、商业秘密可用于其他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的证明作用
对商业秘密的管理一个很重要的关键就是对商业秘密信息的固化,也即对商业秘密产生时间和内容的证明,证明可以是公证处的公证,也可以是使用区块链技术的存证。
通过对商业秘密信息的固化可以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中发挥重要的证明作用,比如可以证明发明创造、作品、商标的初始来源。
综上四点,知识产权是由多种形式体现出来的,即交融又独特。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包含了许多方面,如发明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等,所以我们建议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多维度,立体的保护。
企业只有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才能够有效地保护创新和知识产业的发展。
企业应积极树立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采取实际有效的措施加强保护,进而推动企业不断向上发展壮大。
我们可以为您做什么?
1、帮助企业建立自有商业秘密维护制度;
2、帮助企业商业秘密风险排查;
3、代理参加商业秘密民事诉讼;
4、帮助企业进行商业秘密刑事控告。
广东企服快车代理有限公司,局部外观设计专业、诚信、精准、快捷是商专人的永恒追求,专利权期限补偿汇聚人才和经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知识产权服务。
咨询热线158-2729-0669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