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单据计税,不扣除5000费用。
优惠政策: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技术入股递延纳税
非上市公司(包含新三板挂牌)授予员工“股权激励”,备案后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取得股票时暂不纳税,递延至股权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纳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取得的对价为股权的,备案后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转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收入-技术成果原值-合理税费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12个月内缴纳
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权激励”,备案后可在实际取得股权12个月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科技人员奖励暂不征收
科研机构、高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暂不征收个税。
(知识拓展:
1.科技人员按股权获得分红、转让股权(财产原值为0)均无优惠政策。
2.获得现金奖励,减按50%计入工资、薪金所得)
节税就找企服快车123!了解更多个税筹划知识请点击http://www.jieshuiwang123.com/geshui/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